临湘法院:“法庭+司法所”联动,高效调解化纠纷
2024-09-10 09:46:5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贺伦明 鲁洁 | 点击量:900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贺伦明 鲁洁) “十分感谢你们,让我们这么快拿到了赔偿款!”近日,岳阳临湘法院忠防法庭充分发挥庭所联动机制,与忠防司法所高效联动,仅用十余天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,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到位,案件圆满结案。

据悉,该起交通事故发生于2024年5月8日,谈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与对向行驶由卢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,造成两车受损、卢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交警大队认定,谈某与卢某承担同等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逝者家属王某等人与谈某、某运输有限公司、某保险公司就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一直无法达成协议,为此诉至法院。

法庭干警在与原、被告双方沟通,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,认为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,便联合忠防司法所对纠纷开展调解。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,忠防法庭与司法所干警从法理、情理入手,耐心引导原、被告双方换位思考,向被告阐明为什么要赔偿,赔偿的项目,向原告解释其诉请中不合理的地方,让双方的争议数额不断靠拢,情绪逐渐缓和。

经过忠防法庭和司法所干警的多次耐心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被告某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款63.1万元,谈某自愿补偿原告5万元,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。在签订协议后五日后,原告拿到了全部赔偿款。至此,该起案件得以成功解决。

该案从立案到履行到位仅用时十余天,庭所联动化解矛盾的模式不仅大大降低了群众的维权成本,而且还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,避免小纠纷衍变为大矛盾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一直以来,临湘市人民法院不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加强与村委会、司法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
责编:陶江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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